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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4-29 14:2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香洲区人民政府批准,珠海新莆京3969香洲分局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为珠自然香工2022-003号、珠自然香工2022-004号、珠自然香工2022-00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一)珠自然香工2022-003号 |
挂牌序号/ 宗地编号 | 22041/ 珠自然香工2022-003号 | 宗地位置 | 三溪路南侧、创源路西侧、三溪科创小镇SX-5号地块 |
宗地面积(m2) | 9154.08 | 规划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 | 绿地率 | ≥20% |
建筑密度 | 一级建筑覆盖率≤50%,二级建筑覆盖率≤30% | 建设规模(m2)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7938.80 (折算容积率约5.24) |
出让年限(年) | 40 | 准入产业类别 | 高端打印设备 |
起 始 价(地面地价元/m²) | 人民币2767 | 增价幅度 (地面地价元/m²/次) | 1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人民币760 |
投资强度(元/㎡) | ≥44788 | 投资总额(万元) | ≥41000 |
(二)珠自然香工2022-004号 |
挂牌序号/ 宗地编号 | 22042/ 珠自然香工2022-004号 | 宗地位置 | 南中路西侧、梅界中路南侧,三溪科创小镇SX-13地块 |
宗地面积(m2) | 40285.51 | 规划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 | 绿地率 | ≥20% |
建筑密度 | 一级建筑覆盖率≤50%,二级建筑覆盖率≤30% | 建设规模(m2)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67124.56 (折算容积率约4.15) |
出让年限(年) | 40 | 准入产业类别 | 高端智能制造装备、高端激光装备、前沿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或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终端、云计算与大数据、机器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 |
起 始 价(地面地价元/m²) | 人民币4386 | 增价幅度 (地面地价元/m²/次) | 1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人民币5301 |
投资强度(元/㎡) | ≥37234 | 投资总额(万元) | ≥150000 |
(三)珠自然香工2022-005号 |
挂牌序号/ 宗地编号 | 22043/ 珠自然香工2022-005号 | 宗地位置 | 香洲三溪路南侧、福溪路东侧,三溪科创小镇SX-16地块 |
宗地面积(m2) | 7400.00 | 规划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 | 绿地率 | ≥20% |
容积率 | 4.5 | 建设规模(m2)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3300.00 | 建筑密度 | 一级建筑覆盖率≤50%,二级建筑覆盖率≤30% |
出让年限(年) | 40 | 准入产业类别 | 智能终端 |
起 始 价(地面地价元/m²) | 人民币2471 | 增价幅度 (地面地价元/m²/次) | 1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人民币549 |
投资强度(元/㎡) | ≥54054 | 投资总额(万元) | ≥40000 |
备注 | 1.上述地块以 “净地”条件供地。 2.上述地块成交总价=竞得单价×用地面积。 3.上述地块动工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之日起两年六个月内竣工。 4. 22041/珠自然香工2022-003号地块、22043/珠自然香工2022-005号地块建筑功能以工业(新型产业用地M0)为主,产业用房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须大于等于用地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0%,不允许分割转让用地所有建筑物。 5. 22042/珠自然香工2022-004号地块建筑功能以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为主,产业用房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须大于等于用地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0%,在不改变新型产业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小于等于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50%的部分,按幢、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不动产单元进行分割转让,可分割转让的产业用房单栋建筑的套内建筑面积须大于等于2000平方米,分割不动产单元套内建筑面积须大于等于300平方米;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小于等于用地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以内的部分不得分割转让(移交政府的公共服务设施除外),允许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大于用地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的部分,按幢、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作为不动产单元进行分割转让。其余产业用房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建筑物不得分割转让,可整体转让(移交政府的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6.竞买人须符合《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珠府〔2021〕11号)、《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M0)开发主体准入认定办法(试行)》(珠商〔2021〕14号)相关规定。 7.竞得人须与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中心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并按《项目投资协议书》有关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建设周期等约定开发建设上述地块。 8.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向香洲区人民政府提出签订《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申请,《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未能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9.竞得人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办理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0. 22041/珠自然香工2022-003号地块项目投产后年纳税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22042/珠自然香工2022-004号地块项目投产后年纳税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22043/珠自然香工2022-005号地块项目投产后年纳税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 11.竞买人所属行业及今后投资项目,必须符合本挂牌准入产业类别、国家环保政策的有关规定及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的产业规划要求。 12.地价支付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地价款。 13.竞买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宗地周边规划现状及宗地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宗地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14.上述地块项目的开发、运营、验收、转让等工作执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府〔2021〕11号)、配套实施细则及香洲区政府制定的《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有关规定。 15.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16.根据《珠海新莆京3969推进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本出让用地鼓励意向单位向新莆京3969香洲分局提交“拿地即开工”审批申请材料,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审查。 |
二、挂牌出让对象:
符合《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珠府〔2021〕11号)、《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M0)开发主体准入认定办法(试行)》(珠商〔2021〕14号)相关规定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上述准入条件由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核准。
三、挂牌文件索取: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5月13日9时至2022年5月31日12时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四、网上竞买要求:本次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网上竞买操作说明:竞买人须先登录交易中心网址注册用户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下载并安装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须与交易中心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具体流程可登录中心网址下载《用户手册》。
六、竞买资格申请和审查:竞买人应于2022年5月23日9时至2022年5月31日12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供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审查,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并出具《竞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七、保证金交纳: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八、网上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2年5月23日9时。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10时。
九、本次交易过程全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和地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56)2538130、2686621、2538763(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珠海新莆京3969香洲分局咨询及查勘电话:(0756)8813093、8813008(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4号);
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0756)8535095(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华宇路97号)。
十二、网址:
自然资源局网址:
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zhuhai.gov.cn
珠海新莆京3969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