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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有关规定,《珠海市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小林联围涝区)》已编制完成,并于2016年8月5日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6〕74号)。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珠海市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小林联围涝区)》公告如下:
一、占用基本农田原因
小林联围涝区为《广东省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规划(2011-2020年)》中的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农田条件。因项目选址的特殊性,需综合考虑地形、地质、堤防布置、对外交通、占地、拆迁、施工管理、经济技术比较等因素,通过对多个备选方案进行评价筛选,最终选址于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因此,本项目不可避免地占用了部分基本农田。
二、占用基本农田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项目占地面积0.2864公顷,拟占用金湾区多划基本农田0.2583公顷。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4〕138号)的要求,本项目已落实补充耕地0.2583公顷(补充耕地项目名称:东源县灯塔镇新光等3个村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备案编号:44162520110006),该项目需对补充耕地进行整治改造,达到“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项目占用多划基本农田面积尚未突破金湾区多划基本农田面积。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后,金湾区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面积保持不变,指标变化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指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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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前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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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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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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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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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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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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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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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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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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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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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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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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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总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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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4.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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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4.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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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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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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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2.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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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2.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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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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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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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2.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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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2.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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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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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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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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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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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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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于现行规划,并结合已批复的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规划修改、多划基本农田占用及追加规模落实方案成果进行更新;
2.约束性指标是为保护资源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测,规划期内应该实现的指标。
四、公告方式
有关成果在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红旗镇政府、红旗镇三板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图一:金湾区多划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占用前)
附图二:金湾区多划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占用后)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金湾分局
2016年8月22日